个人社会保险停交后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4:05:57
我户口是辽宁昌图县的城镇户口,2008年4月在辽宁兴城市一家私企工作上的保险,09年1月份离职了,保险缴费日期是08.04至08.12月,现在在家准备要宝宝,一直没有工作,我想交保险,社保局说得将保险手续转至户口所在地,我想问一下,如果2009年、2010年两年的保险我不交的话,可以从2011年再续交吗?还是可以在2011年的时候把2009、2010年的保费再补交上?需要什么滞纳金什么的吗?注:我的户口2011年的时候就可以转到兴城了。真的很急,哪位高人指点一下吧。就20分了都给你吧

社会保险可以跨地区交
中断缴纳不影响续交
能否补交各地有各自的政策,具体情况不同
滞纳金应该没有,即使有也不会太高

可以补交的,需要滞纳金,建议不要断,一直交着,因为交滞纳金很亏的。

可以续交,以前中断的无需补交,以前的会累计计算缴费年限的。
个人不存在滞纳金,主要是对单位征收的。

参考资料:http://www.cnss.cn/new/zldh/zcfg/ylbx/200908/t20090805_239883.htm

你现在补交费用不会很高,但是不补也可以,因为养老是累计年限的,只要够15年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