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问有关档案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2:16:14
我公司有位同事,初中毕业后参加工作,工作都好几年了,但当时工作的单位没有任何一个要求把档案转到单位里,后来我们这里给他上了社保,当时社保局也没有问有关档案的事,现在单位不行了,他辞职后在外面做点生意,因为社保西安是不给退的,所以他想找个代理继续交上,可问了高新人才和西安市人才都以他的档案不符合规定不给办理,请问向他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难道之前交的钱都白交了吗?因为他现在要拿也只有初中的档案,没有他所在工作单位的档案,而且都是打工的,之前的工作单位也都不在了或是不容易联系上了,人才那边说这种档案他们不予接收,那么像他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说明你公司人事工作有问题。在办理退休、失业手续时必须提供个人档案,人才中心接收的一般为企事业单位出来的管理岗位上的人和大学毕业生,这类人一般都有个人档案,所以不接他是正常的。
建议他去西安市职也介绍服务中心,哪里接收的都是企业出来的工人,让他去咨询需要个人提供哪些材料建立一份档案,然后再转移保险关系就行了。

个体工商户办理参保登记时所需资料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参保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参保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

自由职业者办理参保登记时所需资料
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证明(或能证明本人职业的证件);
参保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参保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

同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办理参保时所需资料
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文件;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个人帐户及《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
本人档案;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一寸免冠照片2张。

二、养老保险费申报

参保单位或个人应规定时限办理养老保险缴费申报:

企业按上年全部职工工资收入的20%缴纳,职工按本人上年全部收入的8%缴纳;企业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平均工资的300%作为基数缴纳;低于平均工资60%的,按照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数缴纳。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者及采取灵活就业的人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2006年、2007年按全省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8%缴纳;2008年、2009年按平均工资的19%缴纳;2010年1月1日起,按平均工资的20%缴纳。

三、养老保险费缴纳

缴费单位或个人,在缴纳申报核准后,到当地地税部门以现金或支票开式缴纳;缴纳后,将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费专用缴款书》结算联返回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缴费结算。

四、个人帐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