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公去世了房产未作分配,我二舅先于我外公去世了,那我二舅妈能和我外公的其他子女一起享有继承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6:13:57
二舅妈未实行过扶养义务···

不能。
《继承半》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你二舅妈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你二舅的子女等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你外公的财产,和你外公的其他子女一样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如果你舅妈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一般是要求一起生活的

这是典型的代位继承,应当有你二舅的子女直接继承你二舅应当继承的份额。
就是说你外公的所有子女,外婆平均分配,其中你二舅的份额由其子女代位继承!

不可以。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你二舅的子女可以与你外公的其他子女一起享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