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民用住宅的层高有无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4:06:46
错层的商品房 上面只有2米高(合同为净层高2.15米)还有两条十字交叉的梁 其中一条距地只有1.70米 请问这样是否算违约?可否要求退房?

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第六节 层高和净高

第2.6.1条 住宅层高不应高于2.80m。

第2.6.2条 卧室、起居室的净高不应低于2.40m,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m。

第2.6.3条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时,其一半面积的净高不应低于2.10m,其余部分最低处高度不宜低于1.5m。

第2.6.4条 厨房的净高不应低于2.20m,卫生间、厕所、贮藏室的净高不应低于2m。

第2.6.5条 卫生间、厕所内采用蹲式大便器时,其蹲位处地面距上部存水弯的净高不应低于1.90m。

当然是违约行为,这样的房子是人住的吗?参考第2.6.2条对方严重违约,低于第2.6.2条规定高度的政府对地产商是不计算面积的,这样一来你等于是给地产商白做贡献了.你应该找城建主管部门举报.(当然地产商都是有后台的,像这种情况一般主管部门都是睁只眼闭只眼的事,但这个高度太过份,根本就没法将就住人,只要联合业主坚持投诉应该还是能得到赔偿的)不符合规定的空间部分不应计算面积

肯定是有的,按照国家相关规范:
1、一般住宅层高不应高于2.80m。
2、卧室、起居室的净高不应低于2.40m,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m。
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时,其一半面积净高不应低于2.10m,其余部分最低处不宜低1.5m。
4、厨房的净高不应低于2.20m,卫生间、厕所、贮藏室的净高不应低于2m。
5、卫生间、厕所内采用蹲式大便器时,其蹲位处地面距上部存水弯的净高不应低于1.9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