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值守人员可以申请“不定时工时制度”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2:07:22
宿舍管理员,每24小时交接班一次,晚上23:00到第二天06:00在值班室睡觉,08:00交班换人。

像这类岗位是否属于“部分值守人员”,可否申请不定时工时制度呢?获得批准的可能性大不大?
如果不能申请不定时,有没有好办法,让工资成本降低下来,毕竟工时上细算的话,即使按照最低基数计算加班费也是很多的呢。
回shengongzi:求您指导。
节约成本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啊,我们又没有克扣的意思。
本身给这个岗位的工资不算低,我们只想使自己的钱花出去了没有麻烦,调整的是工时性质或者工资结构,个人工资总额又不减少的。
“做一休一”等于“多少钱”,这个等式是劳资双方事先谈妥的,我们不想定个“标准工时”,将来争议了再被动地补钱、赔钱。

比较适合综合计算工时制。

我没有意思要说您单位要克扣,可能临近年底,工作上碰到的都是来讨加班工资,拖欠工资,神经过敏了。

其实楼下的已经说到了,晚上23点到6点可以睡觉,严格意义将晚上只是安排值班,但值班和上班的概念是完全两样的,或者可以这么说,能够睡觉的话是不能算做工作时间的。
所以,单位可以制定相应的值班津贴,但非按正常工作时间计算。
正常的班几点到几点,从23点开始到6点算值班。
按综合计算工时制申请,不过可能还是会超点,超过部分就是加班工资。

这个可以申请综合工时。劳动与工资应本着公平、平等的精神。就宿舍值班人员来说,在他的工作时间内,有部分是在工作,而大部分时间是在值班,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意外发生,他可以休息甚至睡觉。如果,睡觉时间也算工作,那就不太合理了,那些时间只能算是值班,而值班时间只能按照一定的百分比来换算成工作时间,比如8小时值班时间只能算作4小时工作时间。。。

不想干。你就去申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