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集体的事就这样被判三年,公平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9:07:55
我有一个朋友的父亲去年为了集体的事糊里糊涂的被判了三年;事情是这样的,外地人去我们那里开矿占用了我们的山场,群众要求矿方相对应的给点补偿,矿老板也答应了,可总是不兑现。为了方便群众和他们谈判,集体群众选取了4个村民代表,这其间4位村民代表多次电话联系矿老板,还亲自找到矿方负责人商谈,可是就是没有结果。在这种情况下集体群众阻拦了矿方的运输车辆,说如果事情不解决就不让车子运矿。这件事惊动了村干部、镇干部、派出所,按说他们应该起调节作用,可是事实不是这样,他们都是一个鼻孔里出气,说什么已经给过补偿了,可是村民们一个钱也没看到,更可恨的是派出所走上来就抓人,把四位村民代表送进了看守所,其中两个人找人保释出来了,另外两个一直关了一年多,后来还是判刑了。判的是扰乱社会秩序罪,这样公平?
因为我那朋友的父亲已是上了60岁的人了,通过关系找人花了一万多万钱判了缓刑。律师也请了,整件事情从头到尾一共花了有4万多块钱。

是别人有错,大错,但是这不改变村民的错呀?

你那个朋友的父亲没错,这样的人很多,要怪就怪现在贪污腐败的共产党政府的官员!

我们只能上诉、气愤、上诉在气愤

法律基本上只是维护有钱人.!
你可以继续上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