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为何不向海牙国际法院起诉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的罪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19:19:08

海牙国际法院是西方人设立的机构,说白了是用来对付他们的敌人的,他们会用来对付他们自己吗?瞧您这问题问的

  1. 第一,国际法院1946年2月成立。是不能审理成立之前的案件。违反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也就是不能用今天的法院审理昨天的行为)

          海牙国际法庭又称海牙国际法院,其正式名称为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位于荷兰海牙。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机关,是主权国家政府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于1946年2月成立。

  2. 第二,国家法院管辖权不是强制的,可以保留的。

     目前共有66个国家依照《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和第五项提出声明,承认法院的管辖权具有强制性(其中许多国家附有保留)。这些国家是:澳大利亚、奥地利、巴巴多斯、比利时、博茨瓦纳、保加利亚、柬埔寨、喀麦隆、加拿大、哥斯达黎加、科特迪瓦、塞浦路斯、刚果民主共和国、丹麦、吉布提、多米尼克、多米尼加共和国、埃及、爱沙尼亚、芬兰、冈比亚、格鲁吉亚、德国、希腊、几内亚、几内亚比绍、海地、洪都拉斯、匈牙利、印度、日本、肯尼亚、莱索托、利比里亚、列支敦士登、卢森堡、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耳他、毛里求斯、墨西哥、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尼日利亚、挪威、巴基斯坦、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塞内加尔、斯洛伐克、索马里、西班牙、苏丹、苏里南、斯威士兰、瑞典、瑞士、多哥、乌干达、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乌拉圭。

一来不好取证,好多事实国家不会茫然认同的,就好像美国占领伊拉克一样,没办法;二来那是清政府时候的事,当权政府没有采取动作,就等于放弃了;再者,海牙国际法院是建立在二战后,已过诉讼时效;最重要的一点是法官基本上是外国的,都护短啊!

海牙国际法院是建立在二战后,在这之前的案子是不会审理的

会影响和各国的友好发展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