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在多少天之内将工程交付建设单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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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这个时间没有明文规定,得视双方合同约定情况判断。通常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90天之内完成工程的竣工交付手续,10天的时间连结算资料资料都做不完,根本不可能进行移交。
二、合同范本中规定: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而现实中发包人一般也很难在28天内对竣工结算报告审核完毕,新颁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考虑到施工实际情况,按照工程造价金额的不同规定了相应的结算审查日期,最长规定了60天的审查时间。也正是基于这个考虑,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则自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将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并可开始计算工程质量保修期。所以,应该说90天的时间是合理,当然如果双方工作效率高或另有约定,可能用不了90天。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d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结算资料后28d内进行核实;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d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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