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长能否由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提出罢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4:32:44

人大代表依照法律规定提出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职务议案的权利。罢免案的提出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在人大举行会议期间提出。(2)罢免案的对象必须是由人大选举或常委会任命的人员。(3)罢免案的提出必须符合法定人数。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会议上,主席团、常委会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案。(4)罢免案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写明罢免的对象、理由,并向会议提供有关材料。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有权罢免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乡、民族乡、镇人大有权罢免人大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罢免案依法提出后,由大会主席团交各代表团进行审议,然后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进行表决。在表决前,被提出罢免的人员有权以书面或在主席团或在大会全体会议上口头进行申辩。罢免案须经人大全体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我们国家还没有这种制度,向美国的话,议员就可以提出罢免案,你如果对公安局长有什么意见,或者他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可以向纪检单位写举报信,让他们调查处理。

哈哈~政治白痴~还什么人民代表?真正的人民代表是近不了代表大会的,另外官员只要是国家的官员都得党委罢免

以后应该可以

目前还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