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中急于求助的老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7:30:13
我是位八十多岁的老太。丈夫早于1960年因病去世。我把二子一女拉扯大。原租住的公房因政策改为私房。在我不知情,更没有得到我同意的情况下,长子把户口簿的户主转到他的名下而且房产证也是仅有他一人之名。我觉得他们兄弟应该平分。可是长子扬言一分钱也不会给弟弟。为此,我想请教各位:

(1) 长子的做法是否合法、合理?
(2) 我应如何做才能为幼子争得其应得的产权? (女儿明言放弃)

谢谢
感谢 zhenghuajunya,专门养狗和刀杂__ 等网友们的及时回答。

回zhenghuajunya网友:
长子曾说过不愿上法庭。如果长子愿意和解,下一步我们应该去哪里办理手续和办哪些手续?我的目标是要在房产证上有长子和幼子之名。希望能在有生之年办成此事。从网上看,本地房管所和房产交易中心是两处主要单位。

回刀杂__ 网友:
长子是如何把房产改为他名?.产权更名应该有手续的.如果死亡或者其他.应该需要提供证明。母亲尚在,他是如何变更的产权人?
我也不知道他是如何办到的,伪证?通过熟人开后门?总之,我并没有写过委托书或签过任何赠让书。我想,是否到房产交易中心可以查阅到原来的初始资料和更名记录?

回专门养狗网友:
看来第一步要撤销现有房产证,第二步重新申请新房产证把二子之名皆列入。如果长子愿意和解,是否不必通过法院判决就可以到房地局办理?好歹他也是单位里不小的领导。

看了你的很多问.多少有些乱.不过归纳了一下.我大致还是看懂了.我来综合你的所有问题.来回答一下.不过我只给建议.一切按你本人意愿为第一优先.
按法律规定..您丈夫过世.房产首先被分为两份.您占一半.剩下的半份.由您以及您的三位子女共同继承.所以.如果该房屋要办理产权.也就是房产证更名.必须所有产权人必须共同认可.无论您的长子是如何更名的.都不用去管.个人认为最有效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到法院申请宣告无效判决.也就是宣告您长子更名的行为无效.该房的产权需重新认定.然后该房的产权人是谁.房产证写谁的名字.这都需要全部产权人共同商议并且认可才行.
现在.您的女儿放弃权利.也就是说.该房的2分之1产权的4分之一.又被平均分为三份.由您.您的两个儿子共同分配..我帮您算了一下.您一共占该房的产权约为67%...您长子和您次子.共同占的产权约为33%...
如果你希望该房由您的两个儿子平分.您可以先到法院申请宣告撤消房产证.然后您可以宣告放弃权利.将您手里的约为67%的产权平均分配给您的两个儿子.这样.他们各占该房产权的二分之一...然后再由他们二人共同协商解决该如何办理产权证明.这样会比较妥当.也省得您跟着操心了.
您可以和您的次子.女儿共同到法院申请权利.由法院宣告您以及您的次子和女儿对该房各占的权利比例..就是要宣告产权无效.重新确定.然后拿着判决去找房产管理部门.至于房产该写谁名.必须你们共同产权人认可才行.
有几点注意.产权重新确定完毕后.再宣告放弃权利比较妥当.也可以共同商议由您来继承该房.然后立下遗嘱直接分配.
总之.一切都要先确定产权以后再办..
不知道说的明白不明白..希望您找一个年轻切理解能力强的人反复阅读..

1、不合法、不合理
2、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原房产证,凭法院判决,到当地房地局重新办理房产证

长子做法不合法;先去和解,和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