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权分得财产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7:20:46
我母亲于1999年去世,当时我刚参加工作,妹妹在上学。2000年,我父亲购得120平米住房一套,贷款10万元,每月还贷1100元。2002年,经人介绍认识现在妻子赵某。2003年,由于经济感觉负担太重,我父亲卖了原来的一处房产又添13万,买了一辆出租车。由于是再婚,婚前了解较少,近2年矛盾突出,2009年10月,她提出上诉离婚,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实赵某对于房贷并没有尽力,眼看2010年4月,贷款全部还完,出租车也是我父亲一人出资),现在家里没有共同存款,那么她有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么?我方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呢?
出租车在我父亲名下,是婚后购买,但是由我父亲完全出资,这点没法证明。
对于房产增值部分,赵某有权分割么?我国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补充回答:
1、你还是没有明白:只要车是在婚后购买的,即使是你父亲全资,但只要用了你父亲结婚后的收入,这车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你父亲婚后的收入,在他们没有书面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父亲有证据证明购车款全部是你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的:这车可以认定为你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房产的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赵某有权分割。但这一点有争议,即婚前房产的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婚后投资的收入,你父亲可以主张不分,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看法官认定。相关法律规定见最高人民法院的《婚姻法》解释。

1、房子是你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她无权分;

2、车子:
(1)是他们的婚后财产,在你父亲和她没有关于婚后财产归属的特殊约定时,车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她有权要求分割车子价钱的一半;
(2)但购车款中卖原婚前房产的钱应是你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分割车子时应将这部分钱折价归你父亲。

3、婚后所还的房贷:虽然是你父亲在婚后的收入所还,但只要他们没有关于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特殊约定,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她无权分房,但有权分婚后所还贷款的一半。

4、建议:既然不能再过下去,最好是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按上述比例协商确定,如果是到法院离婚,需要几个月的时间、还要承担一笔诉讼费,钱还好说,对感情的折磨很难让人忍受。

出租车是在谁的名下?
如果在你父亲的名下,就好办。她无权分割。
如果你在的名下就麻烦点。
不知道赵某对于房贷并没有尽力是什么意思?是说她有出资还贷吗?

还有你买车日期是婚前还是婚后也很关键。你都没说清楚。

婚前购买的出租车则属于你父亲所有,婚后购买的话,有证据证明由你父亲个人全部出资,也可以商议;婚后的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无权,随其提交的证据,组织你们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