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姻不合,面临着婚姻的破裂。想咨询一下离婚法律方面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2:33:32
本人:男性。现有一个十个月的女儿。因跟她不合,所以面临着离婚。我们没有结婚证,没有登记。但她一定要带走女儿。并且还要女儿的抚养费。我没钱。难道身为女方就有那么多的权利吗?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在法律上我们男性就没有一点自由吗?什么都得按照她们的要求吗?难道她要求的这两个条件我都得满足吗?缺一不可吗?这样太让人难做了。

你所说的情况,无论你们是否构成事实婚姻,都不能免除你们双方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权利义务。你女儿现在尚在甫乳期,按规定一般要随女方共同生活,所以你只能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你说的这个情况是必须的,孩子这么小,肯定不能跟父亲,你只有拿钱的份了。

这俩个条件很正常 你必须做 身为男人

早干吗去了,孩子十个月了才发现不合吗?身为女方就有这么多的权利,难道孩子给你生了就让人家走人?

没有离婚这一说,因为你们根本就没结婚。
你是孩子的父亲,有抚养的义务,财产分割方面是原来是谁的再归谁,孩子方面女方抚养会受到支持,因为孩子太小,除非你能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不服吸毒,或无抚养能力等,否则就是你支付一定抚养费了

凡小土 同学的回答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