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夫妻婚姻方面的虐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04:39:48
虐待在法律上的含义是否可分为身体上的虐待和精神上的虐待?如果甲方在精神上虐待乙方,并造成一定的后果,是否也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虐待?请专业人士帮助我!谢谢!

属于
我国<婚姻法>对"虐待"有着明确的规定:对家庭成员的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摧残,使他们在肉体上和精神上遭受痛苦的行为。 这种行为可以表现为作为的形式,如打骂、恐吓、限制人身自由;也可表现为不作为的形式,如在得病时不予医治.

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构成虐待罪的依照<刑法>第260条规定处罚.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属于,不过找证据就比较困难

虐待是一个人以胁迫的方式控制另一个人的一种行为模式。
虐待是一种行为,这种行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和心理上的恐惧,它使女性不能做她想做的事,或强迫她以不情愿的方去做事。虐待包括使用人身暴力和性暴力、威胁和恐吓、情感虐待和经济剥夺。

可构成精神的虐待。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家庭暴力这种行为可以表现为作为的形式,如打骂、恐吓、限制人身自由;也可表现为不作为的形式,如在得病时不予医治。

SM算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