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进公司时借用他人身份证入职,现在出了工伤,可以得到单位的赔偿吗 ?医药费单位要出吗 ?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4:02:55
现在公司把所有的责任全赖到我的身上还要自己负医药费, 谢谢 那位给点意见和回答

你的保险是谁的名字呢?如果是别人名字,公司当然有理由。
你可以这么说,你进入公司过程中,领导阶层有没有人知道你冒名的,如果有,那就是公司允许。

1、若之前公司对你借用他人身份证入职一直不知道,则公司会以你欺诈为由说与你之间的劳动合同无效,从而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肯定无法认定工伤,也不会给予赔偿。2、若在这之前单位对你借用他人身份证已知,一直未提出异议就说明单位默认,这时你应提供证明单位默认的证据,这样单位应该承担你的治疗费用。但认定工伤不可,相关部门会认为你们是骗保呢。

你好:

是否公司赔偿,是根据当时你入职时,公司是否知道你用别人的身份证入职的情况,如果公司知道,则公司陪;如果不知道则双方都有过错,我认为应当按比例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