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验 检查笔录能不能构成独立的证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0:00:24
勘验 检查笔录和鉴定结论能不能构成独立的证据种类?为什么?
强烈要求写明原因··

当然可以啊,《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列的清清楚楚啊,它们都是法定证据种类。

第四十二条 【概念及种类】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