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休所房产动迁,老人都不在了,老干部子女如何安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5:21:36
02年我所在的干休所以购买产权的名义每户收取了2万元,并发了产权证明。那时我母亲还健在。
老人于08年去世了。

目前干休所将要动迁,而且现在干休所要把当初收取的2万元产权款退回,并要收回产权证明。
请问干休所这样做是否合理?
请问已故老干部的子女按照规定应该如何安置呢?

不合理。。。
协议已经达成。。。
如果你拿到的产权证明合法有效。。。
那么干休所要收回的话要完全尊重你的意愿才行。。。
如果当时办理的2万换产权手续有问题,也可以根据情况到法院进行产权判定。。
这个比较麻烦,你还是亲自找律师当面咨询一下的好。。

我们家也是这个问题,赶紧办产权过户,过户到你的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