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辽宁公务员资格审查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3:15:34
刚查到成绩,考了第二名。但是资格审查我有麻烦,是不是要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啊,我们领导是坚决不会同意报考的,同时又怕面试没通过,回不了原单位了。这怎么办啊。
我要是找个朋友开的公司,盖个公章,说考试后去那里工作了,让朋友给我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可行么?
补充:我现在的单位是私企,我的档案在人才市场。
刚看到一个说明:
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怎么跟招考部门解释啊

在职一说一般是对于那些有编制或正式合同的单位,譬如说事业单位
现在私企打工都是今天干明天走的,可能你报考的时候写的工作单位,不过资格审查的时候你就直接说辞职了就行了
政审的时候也没问题,因为你的档案在人才市场,到时候提档案的时候又不经过你现在的单位,所以完全没有问题的
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发站内短信给我,详细给你解答
祝你考试成功

给你一个好的方法。
首先,你使用“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理由,就直接说单位暂时不同意,工作还没有作做通,可不可以回头体检再做工作后出具。(当然,你只是电话咨询,不要说出你现在是哪个公司)

第二,如果人事部门说可以,那你就搞定了。如果人家说不是这个意思,不行。那你就动用你朋友那个公司了,让你朋友公司出具。当然,回头你真的考上了事要政审的,那你朋友公司就要配合了,人家是要到公司考察找同事谈话的,你要仔细看看你朋友公司能否帮你演好这出戏。

最后,据我猜测,人事部门就是为了照顾你这种情况 才允许回头再提供,所以 你的问题应该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