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高手请进: 诉讼法的二审终审原则,如果一审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还可以继续上诉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15:00:50
如果可以还是向最高人民法院诉讼吗?

不可以,最高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审理的案件是一审终审,不可以上诉。

另注,两审终审的例外具体包括:
(1)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2)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破产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对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或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申请人可以上诉。

(3)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4)民诉法规定不得上诉的裁定。

附:可以上诉的裁定包括不予审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驳回破产申请的四类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是一审终审。因为最高人民法院是级别最高的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作出后,不存在上诉和抗诉的问题,判决、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这是两是终身制的例外。

最高院一审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不能上诉,是两审终审制度的例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刑事诉讼、行政诉讼都是这样。
但最高院一般不会做一审法院,建国以来几十年就只一审过si'ren帮案件。

最高院的一审案件就算终审,不得上诉。等于其它各级法院的二审效力

是的,可以向最高院上诉。
只有最高院是一审终审,但是建国以来也只审过四人帮的案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