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3:34:27
事情是这样的——
本人大专生,今年6月刚毕业,去年10月起进入德信无线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实习软件测试员,上海公司是其分部,总部(管理层)在北京。实习期限至毕业。实习半年左右我就将来能否留用的问题找主管谈过,他表示还要考察更长的时间。

领取毕业证书后由于该部门目前没有转正名额,需要等到下半年,于是人事安排我先参加见习,时间为6个月,(见习跟实习区别不大就是可以领取一些政府补贴)出于对公司的信任,我继续努力工作一直到今年10月,实习加见习已经有一年时间,然而人事今天找我谈表示“按管理层评估,第四季度肯定不会有转正名额”,建议我找别的工作。对此我非常失望,我没有任何重大过错和违纪行为,辛苦工作了一年仍然得不到留用的机会。我之前了解过企业如果招收见习生,期满后必须按其表现留用一定比例人员的,和我同时参加见习的几个同事(之前没有经过实习)也面临重新找工作的尴尬。

所以我想知道企业这种做法是否违法?我这情况能否申请劳动总裁?如果不行那有没有其他合法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你好:

1、实习期由于你是学生不具有劳动合同法的主体资格,因此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2、见习期由于你与政府签订了见习协议,政府补贴一部分钱给你,有些企业再给一部分,也有企业不给,这些属于政府促进就业的计划,也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综上,很遗憾的告诉你,你不能申请劳动仲裁,不过单位的这种做法不厚道,在感情上我支持你!

不告诉你

这么讲吧。你的这个情况是当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的。
下面就你的情况做一个分析,就是说你在这个公司多见习了半年依然没有被留用,首先这个公司从始至终都没有承诺一定会留有,所以他们这么做其实也没有什么错,你在仲裁中唯一能得到的可能就是对你多做的那半年见习要求经济上的补偿,从你的陈述中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家公司有欺诈行为,事实上公司也应该对你的后半年的工作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