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病故丧葬费抚恤金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4:43:47
我父亲国庆期间 病故,生前是 公立三级医院正处级退休干部,请问按陕西省的相关规定,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是什么?谢谢!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陕人发[2008]171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标准调整为:厅级及以上干部(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退休干部)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