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康宁定期索赔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9:57:56
我母亲是2005年3月买的康宁定期保险,签定保险合同2个月以后,(买保险的时候不知道有这个病)参加体检查出有子宫肌瘤后治愈,当时做病理时为磷状不典型增生当时没有要求大病理赔,在今年7月体检查出为宫颈癌,现要求保险公司赔付,请问这个能不能理赔啊

这个不好说,如果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认为"磷状不典型增生"足够影响到公司的重疾承保时(我是说从当初核保的角度去理解),那你这个保单就是无效的,因为重疾没有过180天就被发现或者叫发生了,如果"磷状不典型增生"不足以影响到本险种的承保,则应该有赔,但肯定会有一些麻烦的,但不管怎么样建议你还是要去报案,万一不赔的话你的保险拿在手上也没用了,祝你好运! 另外楼上有人讲到:新保险法中规定,投保两年后不得以投保时未如实先知拒赔. 这种情况对于老保单而言是从今年10月1日才开始施行的,也就是说老的保单同样要从今年的10月1日开始计算两年,你的这种情况是不适用的.

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会以观察期内患有的疾病为由拒赔.当然你应该先提出申请,看当地理赔员的核定.另外提供给你一个线索:新保险法中规定,投保两年后不得以投保时未如实先知拒赔.虽然可能各大保险公司会以投保时的条款为准,但你也不妨提出这点,让保险公司慎重考虑,在新保险法刚刚下发的情况下,有可能会为你增加理赔机会.祝福你的母亲早日康复.

呵呵,可能你的那个帖子我回答的令你不太满意,不过忠言逆耳,还是那个答案:肯定拒赔。新的《保险法》于2009年10月1日实施。不可抗辩条款不适用之前的合同。如果你还不死心,那你就和公司折腾吧,不过申请是应该的,赔不赔你心里有个准备就好了,说心里话:我是非常希望公司能赔你的。不过的确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