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时,身份证上日期和档案上日期不相符,以哪个为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8:37:19
我爸是49年10月出生(户口本和身份证上均是49年),按道理本月应该可以办理退休,但是提取档案时,才发现,档案上写的出生日期是51年,更郁闷的是的,档案上出现了三个不同的出生年限。档案第一页上写出生日期是51年,并且在工作经历栏中写道:1965年15月下乡(这句话说明是50年出生的),第二页上写的出生日期又变成了49年,这样的档案,到底能否作为退休年龄的依据?
更正:
档案第一页上写出生日期是51年,并且在工作经历栏中写道:1965年15岁下乡(这句话说明是50年出生的),第二页上写的出生日期又变成了49年

一、退休年龄以档案中的原始档案为准,即参加工作时填的第一份履历表中的出生年月为准。
二、不管你爸爸的档案里有多少个出生日期,1998年以来组织人事部门已经做过多次复核,最后确定干部职工的出生日期和参加工作时间,今后退休就以这个为准。当然,核实过程也以原始档案为基础,工作人员不会也无权改动人事档案。
三、如果你爸爸对档案有疑问,可以到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复核要求。呵呵
祝好运!

1,办理退休时,社保部门以档案上记载最早的出生日期为准。
2,《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出生日期的规定:
(二)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根据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时间为准。
档案上出现了三个不同的出生年限,应以最先记载的时间为准。

部门文件怎可大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