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继续付孩子的抚养费而不让探视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21:23:18
协议离婚好几个月了女孩跟她妈,开始还让看孩子一个月就2次一共就看了3次后来不愿意让我探视了,抚养费我一直在支付,支付标准已超过规定固定收入的30%,我觉得过高还不让探视,请问能到法院更改协议么?还有什么好办法?

无论怎么样,你都有探视权。因为婚姻是否存在不影响你与孩子的父子关系。
最好协商,实在不行也可以起诉,法院肯定支持你的探视权。

夫妻离婚后当然有探视权的,协议离婚时对小孩的抚养经费和另一方的探视权你说有个书面协议吗?孩子归女方抚养后不同意男方探望孩子的话,当然是不对的,你可和女方商量建议她改变态度和不正确的做法。如他拒不接受的话可向法院起诉她。我相信法院会公正判决的。你说抚养费支付较高,也可提出协商解决。不过为了培养接班人你多支付一点也是你对孩子的爱心。

复婚。

既然你付了抚养费你就有探视的权利,如果他要做的那么觉那你也对他无情,把他告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