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承包在合同期间内国家征用,应赔偿那些费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4:16:46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规定,即使鱼塘承包期已到期,你仍可得到鱼塘鱼苗补偿及鱼塘上属于你的附着物(如临时搭建的房屋等)等相应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按你所在地区的具体标准确定。

你的承包款``会得到原额赔偿利息```其他的投资如设天线、建房、蓄水、投放鱼苗等`政.府就会以非法使用鱼塘为由,要你拆除所建建筑.

鱼苗的费用,鱼塘的建设费用,鱼苗补贴等费用。

可以得到清苗能,如果合同没到期可以得到安置补偿费,安置补偿费的标准是前三年平均收入的四到六倍

建设费用、鱼苗的费用以及必要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