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员工借调的社保应如何缴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4:46:58
我是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员工,于1995.5被借调到另一单位,并于1996.11月正式调入后单位,我的社保从1996.10至1997.1被终止,请问这期间的社保应该由哪个单位缴纳?谢谢

  劳动法中员工借调的社保缴纳方式是:

一、是由单位代交。即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这样,单位缴纳一部分,个人交纳一部分,按照个人上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按一定比例缴纳。个人部分将按照个人的上年月平工资8%交纳养老保险,2%交纳医疗保险,0.5-1%交纳失业保险。

二、是个人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交纳社会保险。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数百至数千,当地各有规定),按一定比例交纳,各地规定不同,一般养老保险在18--28%的比例缴费,医疗保险一般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6--10%缴费。

  我国的社会保险目前尚处于地区统筹阶段,地区不同,基数和比例都有差别。

谁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谁帮你缴纳。不管你在哪里工作。

我觉得应该是后面一个单位承担吧,不然就你自己交,这样看来你们单位很是不负责任啊!你是正式编制员工,中间又没有失业,社保手续都会出现这样的问题,真是不负责任!

后单位应该给你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