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依法讨要二倍工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4:46:36
我在一家车辆配件厂工作,现在我辞职了。
原因:1 厂里的各项制度不合理;(比如:中午吃饭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等。乖乖,我们又不是神)
2 老板说工资要3个月发一次;(我们1 2 3月的工资4月才发,4 5 6月的工资也应该7月发的,结果到了8月底才发,7 8 9月的工资得等到12月底再发)
3 前几天没有钱花了,去支钱,老板不给支。7 8 9月的工资得等到12月底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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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辞职了。跟老板要工资,老板说工资11月底给我。(在这期间,谁承担我的生活费?如果现在我回家了,到11月底来拿工资,那么我的往返路费谁来承担?)我现在连回家的钱都没有了。
哦,我们单位也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
最近,偶然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报道。是关于:没有签劳动合同,单位付双倍工资。
我可以向单位索要2倍工资吗?通过什么途径?

1、不签劳动合同、不办理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拖欠工资都是违法的,据此你可主张以下合法权益:
第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克扣和拖欠的工资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第三,按上述理由辞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属于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按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应当约定的内容就有关于社会保险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给予办理,可以要求老板补交相关费用,建全所有社会保险。
2、要主张你的上述合法权益,办法有三:
第一,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第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不收费,不用律师),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3、再者说,没签劳动合同,要证明劳动关系,可按照“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有在单位工作的任何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