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发现了制作可乐的配方,是不是也可以为可乐起一个名字来销售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1:53:43
比如XX可乐,会不会侵权

从理论上来说是会的
但是你可以以自己的方式来逃避
你可以把这个配方申请自己的专利
当然,在这个基础上你可以作一点儿小动作。变成你自己的你就不是侵权了

应该不会把`

不可能!呵呵,朋友你当 可口/百事 每年花上千万的广告费在作秀吗?
市场已经不属于第三个人或企业了.
不要花精力在这种无聊的事上了,想想别的创业之路吧

世界上第一瓶可口可乐于1886年诞生于美国,距今已有113年的历史。这种神奇的饮料以它不可抗拒的魅力征服了全世界数以亿计的消费者,成为“世界饮料之王”,甚至享有“饮料日不落帝国”的赞誉。但是,就在可口可乐如日中天之时,竟然有另外一家同样高举“可乐”大旗,敢于向其挑战的企业,它宣称要成为“全世界顾客最喜欢的公司”,并且在与可口可乐的交锋中越战越强,最终形成分庭抗礼之势,这就是百事可乐公司。

新可乐挑战老可乐
世界上第一瓶百事可乐同样诞生于美国,那是在1898年,比可口可乐的问世晚了12年,去年是它100岁诞辰。它的味道同配方绝密的可口可乐相近,于是便借可口可乐之势取名为百事可乐。
由于可口可乐早在10多年前就已经开始大力开拓市场,到这时早已声名远扬,控制了绝大部分碳酸饮料市场,在人们心目中形成了定势,一提起可乐,就非可口可乐莫属,百事可乐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一直不见起色,曾两度处于破产边缘,饮料市场仍然是可口可乐一统天下。尽管1929年开始的大危机和二战期间,百事可乐为了生存,不惜将价格降至5美分/镑,是可口可乐价格的一半,以致于差不多每个美国人都知道“5分镍币可以多买1倍的百事可乐”的口头禅,百事可乐仍然未能摆脱困境。
在饮料行业,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一个是市场领导者,一个是市场追随者(挑战者)。作为市场追随者,有两种战略可供选择:向市场领导者发起攻击以夺取更多的市场份额;或者是参与竞争,但不让市场份额发生重大改变。显然,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实践,百事可乐公司发现,后一种选择连公司的生存都不能保障,是行不通的。于是,百事可乐开始采取前一种战略,向可口可乐发出强有力的挑战,这正是二战以后斯蒂尔、肯特、卡拉维等“百事英才”所做的。

百事可乐的一代
这时有一个对百事可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