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后检查出职业病,自谋职业费是否要退回单位?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9:36:36
我在9年前单位濒临破产,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拿到1.5万自谋职业费后。去年10月检查出矽肺病,并于今年1月鉴定为4级矽肺。原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给予我伤残补偿后,回归原单位,但是前提是单位要收回9年前的自谋职业费1.5万。请问原单位这样做是否有法律依据,如果不合理,我该如何维权。谢谢!

先要确定你当初拿所谓"自谋职业费"是如何定性。正常来说与你得了职业病的工伤陪付是没有关系的。
另外,已经是9年前的事情了。你要拿出确实是该单位造成你职业病的证据。要证明在9年内没有从事过其他可能造成该疾病的因素。
建议可以先找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