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故意伤人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8:00:42
别人两个人先动手打我朋友,在第一情况下没得办法报警,(两个人打一个人,那一个人当然没得还手,被打)后,两人准备离去时,正好有老乡走过,朋友就叫老乡拦住那两人,两人见情况就跑。老乡见他们跑,追不到,就捡起石头砸过去,正好砸在一个人的脑门上。被砸人倒在地上,我们见到这情况,就跑了。。。
后来,警察就抓着朋友,朋友为了老乡把整个事情都说是自己砸的,,,警方就定了一个故意伤人,现放进拘留所了。
请问他自己把事情都说是自己做的,警方就会相信是他一个人做的,定他一个人的罪吗?
他如果不说是自己砸的,说是老乡砸的,朋友是不是就不是帮意伤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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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肯定是故意伤人。因为你们这不存在正当防卫,还有就是如果警察没有根据真实证据证明认定你朋友伤人,你朋友又说是你老乡打的人,那是得不偿失的。因为你朋友还会有个虚假证词的罪,意思是这么个意思,不是专业术语。现在的结果就是赔偿医疗费,拘留。当然会根据情节。最主要的就是下次这种事不要再冲动,如果对牢饭感兴趣的除外。

是故意伤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