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劳动仲裁方面的朋友一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3:29:25
本人在一家培训单位上班,今年是第5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更别提五金一险了,(希望同类遭遇朋友以我警戒,给自己亮红灯),双方待遇问题都是以口头协商,从05年600元到09年1500元,前段时间从郑州市场回武汉总部,老板提出郑州市场没有达到目标(具体没说多少),要从工资里扣100,我不同意,本身保险社保就没有包含,每年靠提成来维持生活,这5年中,只要有新市场开拓,都是我打先锋,然而这次郑州出差回来,老板提出扣工资,很不能接受,我该怎么维护我自己的权益。考虑过申请劳动仲裁,又怕这点小事给党和政府增添麻烦,又顾及5年同事情意,和老板对薄公堂是不是太没有人情味?所以我想请教各位?
万分感谢! 请附上自己的见解和看法,Copy的就算啦,满意追加分!

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该仲裁就仲裁吧。除了社会保险,从去年2月到今年,老板还应当按双倍工资发给你。
至于人情味,1500元工资还扣,老板人情味倒很浓啊。呵
关键是证据。没有合同,你怎么证明在这里工作过?工资是银行卡还是现金?公司考勤是机考还是什么形式?
如果没证据,老板可能会说公司没你这个人,你还真不好办。
当然,如果仅仅是因为100块钱就不必了。

不想闹翻了,对这次的情况可以不予理睬,可以试着和老板签订劳动用工协议,或者是劳动合同,用现成的法律条款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老板不同意,你可以选择跳槽,可以选择继续争取。好事多磨。祝顺!

公司的做法是不合理的,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于你这种情况,可先与公司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去劳动局进行调解或者去申请冲裁解决。

你的问题,在天涯上给你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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