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收计算题,请帮助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7:23:01
全题目如下:
某生产企业,2008年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年度会计利润总额为200万元;
(2)全年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
(3)“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25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350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1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25万元;
(5)“投资收益”中有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深圳某联营企业分回利润17万元,已知联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15%。
假设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根据上述问题回答以下问题:
该企业200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请帮助给出解决该问题的详细答案,谢谢!

一、纳税调整
1、业务招待费
25*60%=15与2000*0.5%=10比较,采取孰低原则,扣除限额取10万元,纳税调整25-10=15万元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2000*15%=300万元。纳税调整=350-300=50万元
3、罚款1万元,纳税调整1万元
4、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200*12%=24,纳税调整=25-24=1万元

5、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深圳某联营企业分回利润17万元都作为免税收入,纳税调整=(-5)+(-17)=-22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200+15+50+1+1-22=245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245*25%=61.25万元
该企业200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61.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