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计算题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02:54:48
某化工厂(为一般纳税人),兼营出口业务与内销业务。2003年8月、9月发生以下业务:
(1)8月份业务如下:
1)国内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额14.45万元,发票已经税务机关认证,材料已验收入库;支付购货运费10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外购燃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25.5万元,其中20%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以外购原材料80万元,委托某公司加工货物,支付加工费30万元,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5.1万元,专用发票均经税务机关认证。
2)内销货物不含税收入15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格90万元(但其中有20万元经查没有电子数据),支付销货运费2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普通发票。
3)另有上期留抵税额16万元。
(2) 9月份业务如下:
1)国内采购原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货已入库,发票已经税务机关认证。
2)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到岸价格40万元,海关实征关税10万元。
3)内销货物不含税收入8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140万元。
计算长风化工厂8月份、9月份出口退税额和抵免税额(出口货物原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1%)

1.进项:14.45+10*7%+25.5*80%+30*17%+2*7%=40.79
2.进项税额转出:25.5*20%=5.1 内销销项:150*17%=25.5
出口业务处理: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90(17%-11%)=5.4
当期应纳税额=25.5+5.1-(40.79-5.4)-16=-20.79
当期免抵退税额=90*11%=9.9
当期免抵额=0
当期退税额=9.9
8月留待下期抵扣额为20.79-9.9=10.89(万元)
3.本月进项;17+(40+10)*17%=25.5
销项:内销销项13.6
外销: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140(17%-11%)=8.4
当期应纳税额:13.6-(25.5-8.4)-10.89=-14.39
当期免抵退税额=140*11%=15.4
当期免抵额=15.4-14.39=1.01
当期出口退税额=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