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9:18:18
我的住房是06年买的,贷款工商银行13万,20年还清。当时买的时候单位没有交纳住房公积金,我现在仍然是每月还款,自09年1月单位开始买住房公积金,我想请问:
一、我现在可以向银行或者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使用抵一部分现在的房贷或者是享受优惠吗?
二、如果可以,我要办理些什么手续?
三、如果我已使用公积金享受优惠后,一两年内,我要卖我现有住房,再买新房,可以再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谢谢~我是重庆市的~

你好。你目前的情况可以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以减少利息支出。
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需要以下条件:
1.在重庆市工作并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连续为职工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
3.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能力;
4.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和其他债务;
5.房屋产权证已办结,能办理抵押手续;
6.原来的商业贷款还款1年(含1年)以上

具备以上条件,可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另外,使用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在贷款未还完之前,是不能过户的。

住房公积金必须交满一年以后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你是今年一月份开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所以现在还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到明年,满一年以后你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工商银行的商业贷款,但是不能享受除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优惠以外,没有其他优惠,如果你使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就必须在五年之内不能将你的房屋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