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林肯的辩护词》外,还有哪些著名的辩护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7:49:17

我知道两个,但忘记这两个辩护词叫什么名称了,大概意思是这样的:
第一个,不是辩护是民事代理,甲向乙借了高利贷,乙说到时不还钱就割你一公斤肉。结果甲的确没有能力还,乙将甲诉至法院,甲的代理人是位优秀的律师,辩论称:甲欠乙钱应该还,但如今还不了,只能按合同约定,割一公斤肉给乙,但合同只约定割一公斤肉,不能多一克也不能少一克,而且不能出血。此时,乙无法按合同约定执行,只好放弃诉讼请求。
第二个,中国古代一讼师为其被代理人进行的辩护。妇女甲因还不清债主乙的钱,被债主逼的走投无路,在下着大雨的夜里,上吊自杀于债主家门口,天亮后债主发现,及时告诉了他的代理人——这位讼师,没等报官,讼师就将妇女甲的鞋给换了。县衙升堂询案,怀疑债主乙逼死了妇女甲,此时,这位讼师称,妇女甲不是债主逼死的,是另有人杀害的。理由是,下着大雨的夜里如果是妇女自杀走到债主家门口鞋定会是湿的,而在妇女脚上的鞋却是干的,如果是债主杀死了妇女更不会将其吊于自家门口。就是这样债主逃脱了惩罚。
虽然第二个辩护词没能体现法律的正义,但作为律师应该维护自己当事人的权益(是不是合法权益看你怎么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