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原租户约定转让费18000,交了2000订金,现不想要那间店铺,但又与房东签了签了合同,应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2:24:26
与原租户约定转让费18000,交了2000订金,约定签定合同后交清转让费,但因为各种原因,没有交清转让费,就与房东签了合同,但合同与店铺钥匙都还在原租户手中,现想退租,应该如何处理?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按照合同约定,你写的是订金还是预付款,订金的话呢,你违约就不退还你,他违约的话就要按订金双倍赔偿你。

你违约,写的是预付款,那么预付款还是要退还你的。

如果你交了部分转让费的话,看你的合同怎么写的了,没有写明的话双方协商解决吧,一般这部分钱要退还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