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赠与的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1:28:57
我有一只狗,是以前一个人买来送我的.现在过了大半年,那个人居然跑上门来抢走那条狗,恶意中伤以及威胁我.甚至在抓扯过程中伤到我导致住院治疗.请问此人需要付法律责任吗?关于这个狗的赠与,所有权应该属于我了.他又上门抢回属于犯罪吗?口头赠与一样富有法律效应吗?

所谓赠与,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给予另一方金钱或者其他财产,另一表示接受的法律行为。
关于赠与的撤消与解除。
撤消: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消。
解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赠一人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所以,狗你不用归还,对你的伤害行为要给与补偿,如果伤害轻伤,要追究刑事责任!

别的先不说,抓伤你就要负责。
至于小狗么,你要是能找到有力的人证物证证明是赠与你的,就有效。但是要他证明狗是他的恐怕也是很难的。你自己想想看,明白吗?

伤害你是违法的,该陪你医疗费等,但狗是比较特殊的,虽然赠与你的事实存在,但城市的管理要求狗应该挂牌登记,没登记就是违法的,性质如同毒品,虽然没这么严重,但法律不保护,如果到法院,可能谁也证明不了狗属于谁,结果被收缴了。

伤害到你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抢走狗是不对的但不属于犯罪,口头赠与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