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公正遗产分配协议有法律效益吗?大虾们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3:53:05
我母亲死后 继承人有我和弟弟(同母异父) 还有我姥爷 。 姥爷在母亲死后不久去世 ,之后 我和我弟弟父亲 还有我姥爷的其中一个子女(我姥爷有6个子女,未全部到场)签订了一个关于我母亲遗产的分配方案协议书,没公正。之后, 我发现我姥爷还有一处房产没有列入公证书内,还有我弟弟有一份我母亲买的保险,受益人是我弟弟。我弟弟的父亲还在协议中向我索要2万元的抚养费,说是法律规定的。后来我咨询了法律,说是我可以不给这笔费用。现在协议还没有公正,我想知道,这样的协议能否具有法律效益?能否可以推翻?

1、协议的有效无效,不是以是否经过公证为条件的。
2、如果当事人签名同意协议,对他就是有约束力的;

张律师

要看分配方案的内容。如果分配方案只是对于份额的分配,没有具体财产的处置,那只要把遗产的范围确定就可以了。
这份协议可以看做一份合同,所以是有效的。但是如果遗产的范围有问题,你就可以要求重新协议,至少要达成补充协议。

至于那份抚养费,我想他们要的是你对母亲的抚养费吧?因为你对弟弟的抚养费完全没有任何依据。你母亲已经去世,他们不能再要你母亲的抚养费,不过他们可以根据你母亲生前你对她的赡养义务没有尽到要求你少分遗产,不过前提是你们的分配协议作废。

广东胡律师:

你弟弟的父亲是无权来找你要抚养费的,在法律上你没有抚养你弟弟的责任;

那份协议有效,因为只是涉及你母亲的遗产分配,而不是你姥爷的;

你们要分也只能分你母亲的。

你没有抚养你弟弟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