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永久居民大陆非婚生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00:07:37
当事人是我的妹妹,她在06年其间认识一位香港徐姓男士。并告知他在港妻子已病世,留下一子一女在港就读,子女都以能生活自理,还拿出了他香港家庭照片和生活照证明他的身份!
徐一直没有与妹妹办理结婚登记,于08年3月在深圳育有一男孩!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小孩户口现随母亲所在地,徐在深圳有一所他们交往前的房产,在借孩子与母亲回家乡为爷爷祝寿理由让她们母子在家乡等他过去办孩子申请香港证件为由,将现有母子与他三人居住的房屋在母子不知情人的情况下便卖!
徐一直以各种理由不照顾家庭还孩子,孩子一直以来都是妹妹独立照看,其父有出及少家庭开支和帮孩子买奶粉,但其他的事都是妹妹一人料理!甚至孩子生病也不回来照看!一般是一个星期回来一次,但常常近一个月回来一次!对孩子没有体现作为一位父亲的责任与关爱和教育!
现他还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妹妹和孩子过来深圳!连这边的邻居看他要卖房子便母子怎么还不回深,他便欺骗她们说马上就要过来了!其实母子在广西刚刚才知道他要卖房子,上个月28号以签定定金,现在还未正式过户!他这样做难道让她们母子过来深圳时露宿街头吗?!

我想了解的是 徐是香港永久居民,孩子现在还跟妹妹在广西,香港那边早已经同意申请孩子定居香港,但他一直拖延不去广西申请,现在我们要以怎么样的方式能够最好的保护孩子的权益?

在不久前要求他办理结婚手续他说出了香港还有妻子,天啊。在欺骗了我妹妹,妹妹要怎么样来处理他们之间的关系?我妹妹是受害者能否告他重婚罪?

现在房子虽没有她们母子的户名,但妹妹居住已有近三年,孩子从出生到现在也是在那里居住,他作为一个父亲偷偷把房子卖了我们能有何对策来保护母子的居住问题?

我们现在要报警?诉讼?还是和解?如果他都不配合怎么办?可以去香港告他吗?

肯求那种方法对母子最有利,不知道后果会怎样?!时间和费用又不知道是多少?!事情已经发生啦,希望各位能为我解答,万分感激!

问题解决起来有点难度的,你怎么不咨询下你们当地的法律援助处呢
非婚生子,虽然,一样享有婚生子的权益,应该是可以拿回属于他自己的身份,验证NDA
你们必须走法律的途径,要不,问题很难解决

看了很同情您妹妹的境遇,首先!

第一,这件事情必须走法律流程!

第二,在身份核定上,可能要做DNA,目前我了解的孩子做DNA好像有 个3岁的界限(我只是根据以前见过的事情说事,我不是律师,建议自己现在网上详细了解好了,带着疑问找律师,他比我在行,我就把知道比较紧迫的说给你,要自己抓紧时间多去找律师沟通了)

第三,如果是欺骗,你这个事情重婚界定不容易(但是虽然没办结婚手续,法律可以根据案情做认定,认定就不好说)。要是办手续在生子之前就很好判定重婚了。但是,别灰心,应该会对你妹妹和外甥有相当的补偿。
当时没走法律流程,所以那个不负责任的香港人定性就是民事违法,所以以后要提高法律意识,不能随随便便。人一辈子大事就那么几件,应该盘点的过来,不要有时候迷糊了!希望你们得到一个公正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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