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了两份,公司不给员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9:14:03
我于09年7月和公司签订的合同,签完经理说拿公司去盖章,但一直也没有给我,要了好几次,一直推脱不给,8月底,我提出辞职,按照规定要工作满30日才可以离职,我工作到23天时因为有事,我给公司提前打完招呼走了,公司因为我未满30日而没有发给我23天的工资。合同也一直没有给我。我该怎么办???

你即便是看到了合同,没有拿到盖章的合同,这合同还是无效,但是你要是先签字了,等盖章的话,如果他事后补盖,合同还是生效的。

合同里明确说明不满工作30日的不给结算工资的话,你是没有任何办法的,你提出了辞职,但是时限在她和合同范围之内,你没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合同你最终还是没有拿到手,你也没法和人家打官司……

这次你只能吃亏了

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或者请他们协调一下,公司不给你合同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