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国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2:53:10
泰国投资奖励措施
2003-6-13 17:35:14 来源:
泰国天然资源丰富,政治稳定,社会秩序良好,对外国投资采取鼓励政策。
投资主管机关及投资法令
政府负责促进在泰国投资的机构是投资委员会(BOI)。虽然泰国于30多年前已开始促进投资,但1977年才开始正式宣布奖励投资法规。该委员会由国务院长和各有关经济事务部长及各高级政府人员,重要私人机构代表人员,学会会员等担任委员或顾问。日常促进投资工作由投资委员会的下属机构具体负责。
BOI所促进的各项计划,主要目的是使用本地资源推动泰国工业和技术的发展,增加就业,赚取外币,开发曼谷外区经济发展,保护自然资源,减少环境污染。
每个投资计划若其达到国家经济发展目标,BOI有权提供各种奖励及保证。
除投资奖励外,BOI还向投资人提供有关事业服务。这些服务包括帮助获得执照或许可证以利投资人进行投资。
其投资法令主要有:民商统一法、外侨职业管制条例、工厂登记法、劳工法、财产法、投资促进法、税法等。
公司设立型态及赋税
泰国公司设立型态分为3种:独资、合伙、有限公司。但外国人亦可以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及外国公司代表处的形式,从事有限的商业活动。
1.独资:个人拥有的非公司组织。
2.合伙:一般合伙:此类合作型态为法人组织,且登记后即与其合伙人有明显不同的性质,因而课税方式视为公司组织。
3.有限公司:股东名额及发起人的人数均不得少于7人,不得公开发行股票及债券,董监事不一定为股东。
4.外国公司分公司:外国公司可在泰国设置分公司,须将营运资本依期限汇进泰国。
5.外国公司代表处:外国公司可在泰国设置代表处,以从事非盈利活动。
赋税包括:公司所得税,依泰国公司法组织设立的公司,对其源于泰国境内和境外之所得(纯利润)课税,税率30%;增值营业税:外国人每年在泰停留超过180天皆需申报,税率5%至37%;增值营业税:出售各类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