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押身份证的相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7:21:32
我十月份找了份短工(保安,15天,1号到15号),当时老板把我身份证押下了,因为我的身份证已经过期,也没急着要。16号结工资时以没找到为理由没给我身份证,工资也没结清,让我20号再去一起结清,我19号打电话,该老板(总经理)却推说已经给我了,这种纠纷110(警察)会如何处理,我该如何做,高手指点
有个问题是:他说他给我了,还赌咒发誓(I服了他),而我认为没有,这种争议如何解决,还是没法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五条三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
据此,你给打工的老板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涉嫌违法行为,你可以报案,要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并要回你的身份证件。

你打了110,如实介绍你的情况,警察自然会处理好。身份证是一个公民的合法证件,老板是没有任何权利扣押你的身份证的,所以如果你们有纠纷,也应该给警察说清楚,可以调解的就当纠纷调解了,如果涉及到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警察也会依法处理的,现在人民警察办事很讲程序,放心好了。

去劳动局,告诉他们实情,可以帮你搞定!如果劳动局的人去问你那老板,他还是说给你了!到查清楚后他是要付法律责任的!一般的只要劳动局的人掺和进去,他就会给你的,因为为那点钱犯不着被调查!关于你身份证那个貌似没有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