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有一未婚女22岁.财产如何分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3:34:09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有一未婚女22岁.财产如何分割?

1、“财产如何分割?”:
(1)女儿如果已经工作、且收入也在家庭共有财产中:应先将属于女儿的财产分出归女儿所有;剩下的属于婚前一方个人财产的仍然归一方、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2)如果女儿还未参加工作、没有女儿自己的财产: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平分。
女儿既不能参与分割家庭财产、也无权再向父母索要抚养费,但父母自愿给女儿的除外。

2、家庭暴力:如果有证据证明的,可以在离婚时向施暴一方索要精神损害赔偿金。

说得不太清楚

如果是个22岁的女儿,应该没什么好说的了,男女双方各占50%

一般来说是从具备合法夫妻关系起的双方的家庭收入及债务各人一半,但是作为家庭暴力受害一方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一般会酌情考虑多一点,还有女儿如果还在读书,那教育费,医疗费双方也要各承担一半,同时没有养育子女的一方还应当根据当地生活水平按月或按年以及一次性(这个很少)承当子女得生活费用。

就我个人看法:离婚依法是债务与财产均以平分处理。如没有债务就现有的夫妻共有财产{婚前财产除外}根据家庭成员按比例分配。孩子已过成年不应该再考虑抚养费问题,应可算财产分割接受人。依法在孩子名下的财产归他的监护人暂时管理。就是孩子跟父还是跟母。当然孩子成年有权自行分配或者不要。至于受害方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补偿的。至于多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定的。

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均分,实物财产进行估计后再均分

分割夫妻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