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到哪下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4:37:4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这是老的说法,现在是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管理,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变更与调转均在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系统中进行。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第19、20、21条有明确规定:
第十九条 会计从业资格实行信息化管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持证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及时记载、更新持证人员下列信息:
  (一)持证人员的相关基础信息;
  (二)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情况;
  (三)持证人员的变更、调转登记情况;
  (四)持证人员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况;
  (五)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六)持证人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
  (七)持证人员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处罚情况。
  第二十条 持证人员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照片、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等基础信息,以及第十九条第(五)和第(六)项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持相关有效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核实相关信息后,为持证人员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
  持证人员的其他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登陆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网站进行信息变更,也可以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
  第二十一条 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调转登记手续。
  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各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主管单位各自管辖范围内发生变化的,应当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入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转登记。
  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各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主管单位管辖范围之间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持证人员应当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在调入地的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