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与撤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8:52:03
父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母亲病逝,小儿子是现在的老婆生的。家里有两套房子。一套大儿子住(已婚),是父亲的名字。另一套小儿子和父母一起住,是小儿子母亲的名字。
现在的问题是,大儿子,想把自己住的这套房子让父亲过户给自己。(房子购买不满5年)
请问:
1.过户是办理买卖合适?还是赠与合适?各需要交哪些费用,什么比列,大概多少钱?(房子市价100万)
2.过户需要经过小儿子的同意吗?
3.过户后,如果父亲反悔,过户可以撤销吗?撤销有何条件和时限的限制?
4.如果房子没过户,大儿子离婚了,房子女方可以分吗?
如果房子过户给大儿子了,大儿子离婚了,房子女方可以分吗?

1,应该是赠与比较合适,税费可能比较低。详细情况你可以去房地局问一下。
2,不需要
3,可以撤销合同,具体看你们合同怎么约定
4,如果没过户,女方不可以分。如果过户了,赠与合同明确约定是赠与儿子个人而非夫妻双方的,同样女方不可以分。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则视为赠与双方的,女方可以分。

可以直接立遗嘱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