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公积金夫妻共同贷款买的房子。离婚后,房子归前夫。是否需要去公积金中心进行什么变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1:51:51
北京的,04年与前夫共同贷款,以前夫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子,两人都提取过。目前房子贷款还未还清。离婚后,房子归前夫。有几个问题:
1、是否需要去公积金中心办理什么变更手续?
2、如果不办理的话会对我有什么不利?
3、如果办理了变更,我除了再买房,是否就不能再提取?

1、如果你是担保中心担保的需要去担保中心办理变更手续,你可以拨打62695566-706问一下,如果你是其他担保方式那你就要去公积金贷款中心2楼办事大厅去问了(贷款在城区),远郊去远郊管理部。
2、因为离婚是个人的私事,有时是法院判决,但是公积金那边是不知道的,因为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如果你前夫逾期了,公积金又找不到他的情况下,公积金是会找你偿还的,因为当初是共同贷款嘛!就算有法院判决,但到时候还是要费一番口舌,变更终归是要办的。
3、对,因为你没有购房行为了,所以不可以提取了,你可以先提取完了再办手续呗!或者你如果以前提取过,公积金提取那个部门已经有你的备案,提取和贷款两边好像没什么联系,因为再次提取你就不用提交什么东西了,和单位说一声就可以了,单位去办,如果提取那边没有查出来是可以继续提取的,碰碰运气吧!

首先要户名变更,归你前夫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更名,你要是不办理更名那么你前夫没有还款那将在你的账户中扣除,如果你以后再够住房一样可以提取公积金(个地方政策不通)、所以房子归你前夫,剩余贷款未还那你还是更名的比较好。还请专业人士解答,上述之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