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贷款写了小孩名不给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4:35:47
您好: 我在市内新买一商品房,首付了18W,准备公积金贷款的,房产证上写的是我老婆和小孩的名字(当时售房小姐说了可以写小孩名字的,后来才知道不可以贷款),现在房产证也下来了,去办公积金贷款时才知道写了小孩的名字贷不了.现在我们还差房产商20W,现在我也无力一次性拿出20W, 节前房产商一直在说帮我们想办法去找公积金领导,但最后没有行通,他们打电话给我,要我们自己去找找公积金领导,我还没有去,我想这个写了小孩名字的错不在我,应该房产商想办法,我自己去找,谁也不认识,找也没有用! 现在这个事拖着!
这个事应该怎么能解决呢?
我想可能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把房产户名改过来,问题是售房小姐一定不会存认她说了这个话,我要怎么样取证呢?
如果要过户,这个费用谁出呢?
请律师出出主意,谢谢,谢谢

1、小孩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能贷款的。售楼人员这么说,是因为房产证上确实是可以写小孩的名字,但他不会考虑你是否能贷到款,无非是想让你尽快买下。

2、可以到房管局办理房屋变更登记,然后在申请贷款。这个费用是要由你出的。

3、起诉房产商,取证比较难,而且还要经过诉讼程序。这个期间,完全可以办理变更登记。

最后不得不说,在进行重大财产处分的时候一定要先咨询下相关的人士,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1、这个就是找领导作用也不大,只能通过过户后在去申请贷款。
2、过户的费用只能是你自己来出了,人售楼小姐也说了房产证上可以写小孩的名字确实法律也有这方面的说明,但并不是说房产证能写小孩的名字就一定能办下贷款。

如果你的房本上写的是你爱人和你孩子的名字,贷款是办不了的,因为你的孩子未成年,并不具备完全民事责任;
关于过户的问题,具体的你还是到房产局和专业律师咨询一下,费用也只能你自己承担;

从您的叙述来看过户费用由您承担 因为售房小姐没有过错 即使有过错您也没证据 只能你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