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新劳动法如何规定请长假,会停缴社保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6:57:55
我今年五月生了宝宝,向公司请了五个半月的产假,现在产假到期了,但由于宝宝没有人带,我只能继续请假,想再请两个月的事假,想请问各位达人,新劳动法对于请长假如何规定的,工资如何发放,最重要的是社保会不会停缴?

按现行劳动法规定,因事设岗,因岗择人,请长假与劳动法精神相悖,对于请长假人员,单位一般应当不予批准。
  对于辅乳期女工,因为小孩无人带,产假之后请两三个月事假带小孩的,出于人文关怀,用人单位大多数会予以批准。
  事假期间的工资问题,按原劳动部《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在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中劳薪字1959第7号)规定,企业中的工人,事假期间,一律不发工资。
  事假期间,因为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应当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至于是劳动者自己全额负担还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分别按各自分担的比例缴纳,这要看用人单位的决定。原中华全国总工会(65)险字第73号文曾规定“事假期间不应算工龄”,因此,用人单位不承担社会保险费并不违法。

你问的问题,请假停保险在法律上没有任何规定。主要是看你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你请两个月的事假,公司批不批是最关键的问题。
如果公司没有批准,你因为已经休过了产假,就必须来公司上班。不然会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15天以上就可以和你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批准了你的事假,则工资可以不给你发放,但是社会保险应该缴费。个人缴费部分还是你自己交钱,公司负担部分还是应该由公司交。因为你请假是它认可的。
同时因为你还处于哺乳期,所以你可以向公司提出休哺乳假。

产假及事假单位不会停缴社保的,工资按照你单位规定发放,一般不少于当地最低工资。

那要看你的单位性质和单位规定,严格意义上讲,超过法定假期不上班,社保是要由自己全额缴纳的,并工资发放就看公司的态度了。劳动法没有这样请长假的规定,只有对法定假期的规定。

可以协商,但是保险还是要交,况且工资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