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居然在判决书上把对方名字打错了,要求重新领取,可以怎样追究法院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9:38:19
12年的官司终于赢了(没有那么多小动作根本不用那么久)!对方输了官司,我方领取判决书一个月后去法院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说对方还没来领判决书,还不生效,说迟点寄送过去;一个月内,法院一直说发过去了,等待签收,后来说对方没签收,然后又是十一国庆8天放假不能查询,过了假日,法院才说判决书把对方名字打错了.要求双方重新领取,对方自然是到现在迟迟不来领取了,请问法院过错耽误判决书生效,我们能追究他们责任吗?
法院明显在帮被告拖时间,判决已经2个多月了
法院明显在帮被告拖时间,判决已经2个多月了
不能追究法院打错名字的责任
法院只要补正判决书就可以了
打错名字,意味着该法律文书有错误,可以向法院提出,等法院更改后,再次发出才生效。
一点失误,不能追究法院责任。
法律规定这种情况裁定更正即可 没有必要追究法院责任
打错个字,裁定改正就可以了。去人大投诉。
你可以要求原审法院再给你发个裁决书进行改正,如果原审法院不更改,你可以在上诉期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