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货款垫付,改如何做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7:02:10
我司销售一批货给A公司,并已经开具增值税发票给A公司,但是货款是由B公司电汇给我公司,过了一段时间后A公司又开了转账支票给我司,现在B公司要求将这张转账支票背书给他们公司。请问这样可以吗,如果可行的话,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这个问题要看你们协议是怎么定的。有几个问题需确认下:
1、你们公司当初销售产品的时候,是否A公司委托B公司垫付款;如果是的,你们可以视为收到货款。
2、如果你们销售产品时,A公司没有委托B公司垫付款,而你们收到了B公司的款项时,可以作为预收账款管理,则A公司的货款作为应收账款。
3、你们公司当初销售产品的时候,A公司委托B公司垫付款;当时B公司已付款,由于A公司工作失误等原因也付款给你们了,你们可以将此款退还给A公司,由A公司和B公司之间核算他们之间的垫付款项问题。

你的意思就是,发了一批货,但两家都付了钱

B在电汇给你钱时,有没有书面证明这是帮A支付的货款
如果没有,那你就不要将A给的支票背书给B
将A给的支票入账,存入银行,
重新开出你自己的支票,将B给的钱原书退回,就当他汇错了!

否则,你将这A给的钱背书给B,过些时候B说他要回自己的款项,
那你就没辙了!因为你在背书后,支票是要给别人的。

====== 没问题 ======

你司和A公司、票、货、款三者一致。将B公司的款项收,作为其他应付款;支票背书作为其他应付款结平。同时在收到支票时
借:其他应付款——B
贷:应收账款——A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假如存在手续费等金额)

如果当时就把B的电汇结平了A的应收账款,可以冲销原分录,补记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B

  关于货款垫付,做账如下;
  本企业替其他企业垫付
  借:其他应收款——XXX公司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通常包括暂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赔付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垫付货款,按照往来账处理即可。
收到购进的货物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