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9:03:55
我在上班时间受领导指使,去给下属单位发放办公用品,被其下属单位人员无故拳击脸部、眼部致轻微伤:大牙+6一级松动,口腔内膜2.5厘米长、05深的撕裂伤,还有眼底有淤血现象。我想问:
1、这种轻微伤的赔偿数额根据什么来定的?
2、我属于单位正式职工,一直交着三险。我(月工资1200元)是否属于工伤?公司是否应该给予补偿?大概多少?

回答1:一般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一般是根据医院的病例而定的,所以你一定要把病例本和各种单据保存好。提醒你,要及时上报公司申请工伤,时间长了怕有麻烦。
回答2:绝对属于工伤。绝对该给你补偿。补偿多少视情况而定。
你的两个问题是不是次序颠倒了?

这得看当时是由于什么原因了!估计按工伤算很难!最多也就是罚那个打你的人!你怎么没报警啊!打完了报警,验伤,然后拿着证明让他赔钱!

肯定工伤,医院鉴定后赔偿损失,保险公司定钱多少

不属于工伤。有明确责任人的医疗支出,社保不予报销。